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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丰富文旅产品有效供给 对重点项目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
来源: 观点地产网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15 13:54:16


(相关资料图)

近日,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关于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措施的通知》。

《通知》表示,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。支持福州、厦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,支持宁德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,支持福州烟台山传统街区、龙岩金融街等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。支持全省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、1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走前头、做表率,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,创新文旅消费场景,丰富文旅消费业态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,安排省级文旅专项资金予以支持。

丰富文旅产品有效供给。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,打响“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”品牌,建设环武夷山、泰宁丹霞、福建土楼、鼓浪屿、泉州古城等5个世界遗产地文旅集聚区,拓展红色文化、绿色休闲、蓝色海丝等3条旅游带,建设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、沿福建滨海风景道、沿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、沿戴云山森林步道、沿古驿道、沿江河、沿绿道等文旅线路和产品,发展路衍经济。支持各地打造文旅标志性产品项目,创建更多4A级旅游景区、省级旅游度假区等。持续推进20个智慧景区示范建设。支持景区深化文旅融合,讲好“福”文化故事,培育沉浸式非遗体验,举办文创圩市、后备箱集市等。鼓励推出跨区域景区联票、旅游年卡等,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,组织非遗少儿夏令营和“非遗进景区”等活动,推动福安非遗展示馆等20个非遗展示体验中心、非遗传习所(点)创新提升。

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。鼓励各地围绕元旦、春节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等传统佳节及暑期消费旺季,精心策划主题文旅惠民促消费活动,举办形式多样的文旅消费季、体育赛事等,推出系列优惠措施。支持开通“清新福建”旅游专列,对区域协同举办的文旅促消费活动,安排省级文旅专项资金给予牵头市县文旅部门补助。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、海峡旅游博览会、海丝国际旅游节、海丝国际艺术节、福建非遗购物节、文旅美食节等活动,激活文旅消费市场。

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。鼓励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、展览展示、非遗主题、街头文化艺术等。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,创新举办福建音乐舞蹈节、百姓大舞台、四季村晚示范展示、福建乡村音乐会等文化惠民活动。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,加快对传统商圈改造提升,挖掘特色美食,策划精品夜游,延伸文旅消费链条,带动一批文化沙龙、电影院、美术馆、剧院、24小时阅读空间发展。加大对戏剧节、音乐节、艺术节、民俗节、特色市集等文旅活动的支持力度,鼓励各地将其纳入财政相关补贴和鼓励消费范畴。

提升文化场馆消费功能。持续做好101家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试点,鼓励更多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。鼓励引导演出场所和公共文化场馆进行功能性改造和创意性提升,打造集图书阅读、轻食餐饮、展示展览、文创售卖等一体的公共文化新型空间。推动省图书馆、福建博物院、闽台缘博物馆等试点单位利用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。

扩大乡村文旅消费规模。开展文旅特派员试点工作,支持文旅企业等与试点村结对帮扶,发掘当地特色资源,开发文旅产品,助力乡村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;对重点项目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。支持增创10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、20个省级金牌旅游村。推动乡村民宿依据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》开展等级旅游民宿评定,促进规范化、标准化发展。

引导金融支持文旅消费。落实“百城百区”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,联合中国银联、商业银行等分支机构举办文旅消费促进活动。支持中国银联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“红火计划”,对企业银联二维码交易产生的手续费按一定比例返还。持续向金融机构推送文旅企业“白名单”,优化“文旅专项贷”审批流程,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惠及面。支持各地联合银行、平台、商家等发放文旅消费券,共同让利促销,激发消费潜力。

落实带薪休假制度。鼓励带薪休假与传统节日、特色活动相结合。除法定节假日,鼓励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试点安排在职人员错峰休假、分段休假、弹性作息,开展省内休闲度假。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本省文化和旅游资源,组织开展劳模和一线职工疗休养、春秋游等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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